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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实中最不可信的两种人


文章来源:天涯警世论坛直道白

    现实中最不可信的两种人,一种是为了利益而颠倒黑白的律师,另一种是为了名利而炒作历史的文人.......


  首先解释一下律师的"反动"性;比喻有人犯错伤害了别人,于是有了原告和被告,这时,被告请律师进场了,于是与原告对搏公堂,律师的责任,本应是帮助被告了解法律条文解释的,让被告人知道自己犯错后应付何种责任;可是看现在公堂内外的律师,他们都干了些什么?

    很多人为什么走向极端?就是因为律师丶法官丶罪犯的狼狈为奸造成的,所以,律师是现实中最不可信任的一种人...........


  任何"反动"性,都是人性的好恶与利益挂勾后,让人偏离良知的认同造成的,律师是这种人,炒作历史的文人,也是这种人,他们不但没有自己的正式立场,而且还试图利用人类的公平正义,去改变人类对事物的立场,比喻现在自诩儒家的文人,有几个不是这种货色?


    "反动"性的定义,建立在绝大多数人的认可与极少数人的认可上,违背绝大多数人认可的言行,绝对是反动派的言行;比喻无故打人,绝大多数人认为是不对的,而律师却千方百计丶不惜找出千百种歪理邪说来为打人者开脱,以此逃避刑法,大家想一想,这些公堂上的呈辞,是不是反动派的言行?
本人就不吃这一套,本人的原则是,冤有头,债有主,谁侵犯了本人的权利,谁就必须为他的行为,付出应有的代价............


    反动派的言行有两个特点,一是强辞夺理,二是颠倒黑白,他们却都又能归结到一点,这一点就是为了逃避责任..........
法律是文人立的,这些条例的建主,又是根椐什么得出来的呢?维护国家的法律,是根椐全体国民的共识产生的,它建立在绝对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,任何人(穷人与富人)不得违背;但是,现在偏偏是,制定法律的人,带头破坏法律的公正性,比喻判处死刑的缓期执行和判三缓四等.............


    千百年来,佛祖让他的弟子降世人间,以求公平公正得到体现;但是,却出现了来一个丶死一个的场境,这是为什么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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